博士研究
這項研究已進行了與發展變化的社會學在荷蘭瓦赫寧根大學的部門在荷蘭 2013 和 2017. 許多數據已經收集之前 2013 而我確實進行了人種志研究,以支持保護世界各地的土著人民神聖的自然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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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聖地可山, 河流, 森林, 樹木和岩石有土著人民特殊的精神意義. 土著民族的這些地方不僅是其環境的一部分, 文化和精神,但他們也形成自己的世界觀和種族.
基於對加納的自然聖地應用人種學研究, 澳大利亞和危地馬拉, 我看著人們的現實如何土著可以集成到保護方法以及它們如何引發的自然保護的新形式共同創造了自然和文化都比較均衡.
我使用的概念基於權利的辦法的概念域, 生物文化多樣性和本體論多集中在如何一個共同點是由土著人民和發展與保護創造者. 我認為,這個共同點有能力改變保護實踐能力, 管理,如果不同的世界觀政策, 包括那些原住民, 被同等對待.
研究問題
植根於概念框架, 該研究由以下研究問題指導, 並且已經根據主要在澳大利亞進行的經驗研究得到了答案, 危地馬拉和加納:
- 如何有土著自然聖地的意義自然保護全球範圍內被認可,哪些是自然保護實踐的主要影響和挑戰, 管理和政策?
- 如何生物文化保護方法有助於為土著自然聖地和物種的保護創造共同點?
- 如何原住民有助於創造對自然聖地的保護一個共同點,在何種程度上影響本土著權利和本體?
- 哪些因素是普遍的為土著自然聖地的保護創造一個共同點的過程?
主要的建議是,對於生物文化保護方法的發展創造一個共同點時,保護和開發者應該考慮多種本體.
研究的主要成果
本文的主要成果包括一些普遍要素創造的共同點:
- 願意了解其他世界觀;
- 參與式方法和應用研究中的應用;
- 利用文化經紀人; 利益相關者參與的活動進程;
- 關於治理安排的協議
- 採用本體論股權.
結論
我畫從主要研究成果得出四點結論:
- 生物文化保護方法可以使一個共同點創建, 但他們也可能限制土著本體;
- 環保主義者應與其他的世界觀和本體學習,以改善土著自然聖地的保護;
- 非人類的機構和精神治理在spiritscapes和自然聖地的保護下認可;
- 結合民族志方法與接合的和參與研究的策略是考慮多個本體有用.
建議
本文的建議可以構成未來研究議程的一部分的共同點土著人之間的發展, 保育, 開發者對土著自然聖地的保護.
主要的建議是,對於生物文化保護方法的發展創造一個共同點時,保護和開發者應該考慮多種本體.